市长您好!我是长沙理工大学的一位教师,名莫京军,快50岁了。11月17日在自己住的校区内散步因为某车主的诬陷,遭受了金盆岭派出所杨虎(警号019417)的粗暴对待,该警察根本不顾基本事实、不听我的辩解,在不进行事实确认的情况下,对我进行恐吓、人格侮辱,使我的精神遭受了极大地伤害。我现在觉得投诉无门,只好麻烦您了!
事件描述如下(有点多,对不起了):
一夜未眠、越想昨天发生的事情越气:昨天(2010年11月17日)中午快一点的时候,在电脑边坐久了想休息休息,换了件衣服、穿了室内的裤、拿了钥匙就下楼在住房边上走了走,大概10分多钟,准备回家的时候,一个停在校区路边的汽车上的人说我划了他的车门,要我过去,我说自己没划他的车,但还是过去了,那个人仔细盯着我看,看到了我的钥匙,说是钥匙划的,我看那个痕迹很细,说我的钥匙不可能划成这个样子,但他说只有我经过了他的车,我说自己没划,他仍坚持说是我,还说不管是有意无意都要陪,我说不是我干的我不会赔。后来他打了110,我说那我就陪你等110吧,懒得跟他废话。心想警察来了总能说清楚,再说我在这里住了快三ynz的时候,在电脑边坐久了想休息休息,换了件衣服、裤子没换、十年了,还不至于怕他来敲诈吧(扯皮的过程中知道他是外面的车和人)?
想不到的是,等了20分钟左右来了两个警察,是长沙市天心区金盆岭派出所的,其中一个是我们这里的户籍警察。一来就认定是我干的,基本不听我说,也不尊重基本的事实,拿我的钥匙比对了那个痕迹,我都能看出明显的不同;还有那个车主给他们演示的是:我的手在棉衣口袋里面划了他的车,真不知钥匙在口袋里怎么能划坏车?但是警察根本忽略这些细节,很武断地说“我们警察”这点东西还看不出来吗?肯定是你搞得,你还是教师?怎么为人师表?
又说做个痕迹鉴定很容易就确定,我说好,我愿意做痕迹鉴定。
他们还说这个事情要是车主报警就可以拘留我14天,我说车主不是已经报了警吗!他们说那好,一起去派出所,我问可以先回去关了电脑、带上手机吗?他们同意,我请求那个年轻的警察跟我一起去,证明我没对钥匙做处理,他不愿意,我又要求车主一起去,他也不愿意。我自己回来了,并换上了外出穿的裤子。期间年轻的警察说要告诉媒体、找我的领导,要把我搞臭、连老师都当不成。
上了警车后,过了段时间,好像是户籍警说,事情可以大、可以小,赔点钱就没事了,搞大了要被拘留,我说我愿意接受痕迹鉴定来澄清事实,那个年轻的警察说你是不是很有钱?我说自己没钱。
车一到派出所、还没下车,年轻的警察就对我吼了很久,然后把我带进一个关了小偷的房间,又是一顿吼,说些什么我记不清楚了,大概意思就是恐吓我。当时我就懵了,原以为来派出所是可以搞清事实的,是可以讲道理的地方,第一次“被”警察打交道没想到会是这样的。
接着好几个派出所的人又劝我算了,赔几百块钱就没事了,让车主给我打个收条。我心想自己没做那事,干吗要赔钱?又想等我们学校的领导来了,不相信他们还敢胡作非为。
我提出按他们的说法搞痕迹鉴定,一个便衣说需要交好像是6千5百元,要我出这个钱,我说如果证实了是我划的,我承担,而且承担车主的一切损失,但如果不是的,车主承担这个费用,但是车主不同意。
警察又说要我承担一半费用,大家吃点亏,我说不能承担这种不明不白的钱。
车主在警察来了后开始就咬定亲眼看见我划的了,但是言语中不时露出破绽。
我提出要求鉴定后,其他人就离开了,一直是那个便衣在跟我们说话,便衣还是比较讲道理的,分析事情也是合理的,我的头脑开始慢慢恢复了一点,开始听出车主言语中的破绽,同时我也开始注意到:整个事件一开始就有一个很大的问题,那就是车主说我经过他的车子的时候汽车出现了划痕,这个说法本身就可疑。
便衣后来不知怎么跟车主说的,车主不找我要钱了,但是扬言会到我家里找我,说总能找到我家。便衣后来跟我说真要是有什么事,就报警。
对了,这位便衣数次要我理解车主的车被划了的心情,当时我说愿意理解,但是现在我想:我那时怎么就没想到要告他诬陷我呢?
回想整个过程,我觉得自己很冤,就因为在一个“错误”的时间、在自己住的地方散了散步,就被人冤枉,还被警察恐吓、侮辱人格,我教了近三十年的书,不敢说自己兢兢业业,但是我没耽误过一节课、迟到过一次,三十年来,从没收过学生及家长的礼物(除了教师节学生集体的卡片等)。我敢说:虽然教师总体的社会形象不是很好了,但是我绝对不属于那些!如果需要,我可以公布自己的名字,接受我曾经的所有的学生及社会的检查。
昨天下午我回来后,越想越生气,就打了110投诉那个年轻的警察,但是110说我需要告诉他们这个警察的警号或者名字,我那时已经懵了,忘了看,但是派出所有出警记录可以查的,110说不行,不过他们给了我一个警方的督查电话:82587740。接这个电话的警察倒是很和气,但是他说:没有关你吧?没有让你拿钱出来吧?那么你投诉他什么呢?你说他言语恐吓,有证据吗?我说没有录音。他说他们只能跟金盆岭派出所说说让他们以后言语上注意点。
我想不通的问题是:
那个年轻警察是不是车主的熟人?要不他为什么这样做?
这个警察为什么不想想就肯定是我干的,而且不听我辩解?那么多的细节,站在他专业的角度不可能不知道。
这个警察为什么不搞清楚事实就对我的人品进行攻击?对我几十年的教师生涯随意贬毁?
当警察的难道可以随便恐吓公民?何况我还是个他父辈年纪的人了!
整个事情中,由于我没做那事、同时堂堂正正做了这么多年的大学教师,我没有被恐吓住,否则会不会又是一个冤案?
又:现在回想起来,警察是很容易澄清我的冤枉的:车主说亲眼看见我划的车,但是他却说我的手是在衣服口袋里;他又说我是用钥匙划的车,而钥匙的宽度大于车上的划痕;如果钥匙是在口袋里,根本就不可能划坏车;他还说我划了车几秒后就把我叫住了,然而此后我一直没离开过,警察来了完全可以在钥匙上找到痕迹,但是没有,后来他不愿意做 痕迹鉴定。
长沙cs:你好,来信已收悉,11月17日13时15分,市局110处警指令:黄土岭理工大学4栋楼下有纠纷。我局金盆岭派出所民警杨某、周某迅速赶至现场,了解情况并进行调处。
经了解得知:报警人莫新华将自己的私家车现代银灰色悦动(湘a1as06)中午停放在理工大学宿舍区4栋楼下正常的划线停车位,莫新华在车上休息,贴膜的窗户已关。莫新华称在车内看见莫京军(理工大电气学院老师)经过时,左手用钥匙将汽车驾驶室门外一侧划一条长印,莫新华下车将莫京军抓住理论,但莫京军拒绝承认,派出所处警民警仔细察看车印,上面还有被划粹灰的痕迹,系新印;车未移动过,当时中午休息时间,四周均无人,报警人称在车内看见莫京军划的。
民警在现场调解时,发现莫京军左口袋内有一串钥匙,并要其出示身份证件,莫京军不但不配合,还骂民警,因现场周围无监控,两人各持已见,民警就将两人带回所作进一步调查。在调解过程中,民警周某讲自己是理工大的社区民警,如果此事是莫京军做的,就对车主进行适当赔偿,可以考虑不追究责任;民警杨某讲如果此事是莫京军所为,进行了适当赔偿,车主也会原谅你。但莫京军一直不承认自己划了车门,民警要二人自己协商,大约1个小时,报警人莫新华讲,莫京军不承认,虽然抓的是现行,但他也了解法律,不想继续与莫京军纠缠,就离开了派出所,随后,莫京军也离开了派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