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长沙市银盆岭百货大楼张建国等肆意侵占企业资产
银盆岭百货大楼是集体所有的一家商贸企业,由于经济大环境的影响于1999年停业至今,2015年,企业最后仅有的桐梓坡的门面进行了拆迁,从此银盆岭百货大楼没有任何经营场所,根据国资委和商改办给企业指导意见“关停解散”,企业在2016年4月22日全体职工会议通过了“关停解散”形成了企业决议并进入企业清算,后企业总资产约26.604余万元。
第一、举报张建国职务侵占。
张建国于2015年10月担任法定代表人,上任以后,一手掌控企业,财务费用明细不公开,并且完全违背企业“关停解散”的决定,召集部分职工上班,组成小集团,公然宣称企业不清盘解散,不注销,有的是钱玩到退休,以上情况我们数次向国资委和商管办反映,并与其大小会沟通但其屡教屡犯,变本加厉。2016年10月,张建国公开表示每个月他要报销3万元的费用,企业职工和安置小组强烈反对他这样做,但是他扬言我就是法定代表人有权利这样做,我说了算,别人(指以前的法定代表人)搞得几百上千万,我这算什么,出了问题我负责,甚至在职工强烈反对时,在大会议扬言“去公、检、法告我噻,企业这是正常开支,法人代表责任制”,张建国更是肆无忌惮,从2016年10月---2017年2月,短短四个月,通过装修费、招待费、油票、停车费、办公用品等等名目的大量各类发票报销费用高达292616元。其中11月9日一次就报销166619元。这里要说明的是我们企业是没有任何对外经济活动的,也没有进行过办公室装修,安置小组人员的交通补助话费补助都按照职务在工资里发放,不存在公务开支的油费停车费,张建国甚至解释说那些动不动就是六千多一万五千多的招待费都是请国资委领导吃饭送礼产生的。其实,以上名目都是赤裸裸毫不掩饰的侵占。这一年多来张建国利用各种名目侵占我们企业的资产远不止这29万。
第二、举报成彬职务侵占。
2009年原法定代表人杨选民由于侵吞企业资产被查实下台后,杨选民的司机成彬在一些人的操作下成为法定代表人,任职时间为2010年8月至2015年10月,当时企业拆迁资金有2800万,库存资金有130万,加上杨选民退赃860万,共计3790万资产,成彬和一个六人小组作为企业的留守,五年时间,到2015年10月打移交给张建国,企业账上只剩余1250余万。按照最大开销来估计的,还不包括企业门面租金收入相抵的部分,稍微粗算一下收支就有六百到一千余万元现金不知去向,这不是妄加猜测,利用发票报销是最主要的侵吞手段,成彬以及留守小组的人都可以相互签字随意报销任何费用,甚至是小到一瓶几元钱的眼药水都可以拿来报销。国资委对成彬进行离职审计的审计报告,也不知道什么原因不予公布,内幕惊人。
银盆岭百货大楼是我们一百多职工几十年创下的基业,特别是老一辈已经退休的职工。由于企业停业,组织机构不完善,没有职工监督,导致这些所谓的领导班子和负责人肆无忌惮明目张胆的侵占企业资产,特别国资委前期在刘剑峰的乱作为下,致使张建国等人毫无顾忌的“抢劫”企业的资产,侵吞我们每个职工的利益,故此,我们代表八九十名职工实名举报和呼吁,请求长沙市人民政府、国资委和商贸改办为我们职工做主!请求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查处其中存在的贪污、侵占企业资产的犯罪行为!
举报人:陶细平 15802541159 毕玉萍 18874055759
李玉兰 15111405279 张林琪 15873144957
…… 代表87位职工
(职工名单附后)
2017年5月 日
张 静 杨淑纯 刘道南 董丽琴 郑秋兰 罗金珍
雷伏蒂 刘幼青 傅新玲 潘德华 肖先文 吴美莲
郭春枚 何 畅 朱淑芳 唐燕平 赵进美 唐玉梅
吴金华 张玉霞 叶 斐 李力群 涂汉华 吴桂香
王红玲 金淑琼 胡泽惠 谢振美 张建荣 郑爱兰
袁 健 欧阳昌 宋宁威 余之元 周建清 刘友苏
彭明安 怀九如 罗京广 刘厚良 胡运霞 徐国芝
赖惠红 陶仕聪 李建平 张建辉 刘冠群 钟映南
杨小毛 陈玉兰 万小青 王艳琴 郭治安 李群英
袁海山 董 学 周和平 周红英 肖建芬 舒飘飘
邱小林 魏杏玲 罗小明 胡丽军 何润香 张 娟
苏桂香 张冀民 黎 明 奉爱梅 杨利安 宋彩霞
李群英 刘佳丽 李明星 蔡明跃 董利华 刘利辉
黄 建 李晓阳 杨长雪 易竹青 易红萍
经查询:长沙市银盆岭百货大楼属于集体所有制企业。国家对集体所有制企业有专门的法律规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八条:集体企业的职工是企业的主人,依照法律、法规和集体企业章程行使管理企业的权力。集体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二十八条:集体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在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
……
(四)审议并决定企业职工工资形式、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和分红方案、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从上述规定可见:职工是企业的主人,有关工资待遇及费用报销问题,应当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方案的规定,不能由法定代表人一个人说了算。
如果法定代表人侵害了职工或企业的权益,怎么办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五十九条:集体企业领导人员滥用职权,侵犯职工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由上级管理机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职工进行报复陷害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若法定代表人确实有违法、违规行为,职工可以向上级管理机构投诉;情节严重的,也可向司法机关举报。但投诉、举报一定要实事求是,有多少证据讲多少话,诬告、造谣等也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颜忠军,湖南环海律师事务所(省司法厅直属所)律师。执业证号:18002002111726
擅长领域:婚姻纠纷、劳动争议、经济纠纷、法律顾问、行政诉讼、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3017183654(微信同号,欢迎添加)电子邮箱:yan78417099@163.com
单位地址:长沙市湘江大道208号欧陆经典大厦a座25楼
长沙的水太深了.........梅岭国际天价停车费,在110.街道,司法协调一致情况下,出尔反尔,转眼就不承认,拦截业主,梅溪湖派出所还以违反治安条例为由,将业主拘留至望城,我长沙文明城市沦落至此,请易书记明察.
现任法人无法无天侵占绝大多数人的利益,这种行为绝不能让他继续~
企业己根据政府有关指导意见全体职工一致表决通过关停解散,张建国却出尔反尔,利甲手中权利,无视法纪,企图侵吞集体资产,请政府部门为我们伸张正义。
集体企业的资产是我们大家的资产,决不同意少数人侵占,坚决支持企业规定的5月31日关门解散的决定!现在法人代表目无上级领导和拆迁小组的决定,说什么不关门,不解散想侵占我们的血汗钱,我们坚决不同意。
张建国侵吞集体财产。可耻。望相关部门处理。维护集体利益。
支持关门解散!集体的资产大家都有享受权!
强烈要求上级部门严格查处,如此肆无忌惮的侵吞集体财务,态度还如此嚣张,可见背后有人,在反腐反贪严打时期,这些人还顶风做案,说明监管力度远远不够,强烈要求严查严处,还职工一个公道!
支持维权,这种人就要要求他们把财务公开,钱用到哪去了,我相信他们贪的绝对不止那么多!
这腐败的行为要严惩。!望相关部门处理。。
顶
支持关门解散,集体企业的财产是大家的。
企业根据政府有关指导意见全体职工一致表示决定关停解散,张建国却出尔反尔,利用手中权利无视法规,企图侵吞集体资产,请政府部门及广大群众朋友们为我们伸张正义。
支持关停解散,决不允许少数人侵吞企业财产。
集体企业的资产是企业每位员工共同拥有的!任何人都不能占为私有!希望政府部门能为老百姓伸张正义!
我们是为企业流血,流汗的主人,从参加工作十几元钱,到退休之前一百五十元,我们无 怨无悔。而今我们的血汗钱要被个别人侵吞,我们希望上级主管部门为我们这些弱势群体主持正义,还我们公道。!
决不允许任何人侵占劳动者的资产。维权到底,与腐败行为斗争到底。
有证据吗,诽谤可犯法啊!
请省委,市委明察,一个十几年就闲置的企业,一直到现在还在贪腐集体资产,为什么?全体职工有权维护自己的利益,决不允许少数人违纪违法。维权到底,决不罢休。
情况属实,我小姨就是银盆岭商场的老员工,为商场辛辛苦苦一辈子,到头来都让几个少数的蛀虫把集体财产据为己有,希望政府能出面帮助解决,还他们一个公道!!
反腐
2017-05-18 11:31: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