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我父亲去宁乡市东湖塘证派出所帮我修改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被拒,他带了全家人的户口本、他自己的身份证,以及我的结婚证去办理,却被告知需要我本人去修改,请问那一条法律规定一定的本人去了,户主还不能办理吗?没搞明白,地方上办事啊一点都不为百姓考虑,对老百姓的这种态度也太让人恶心的。
拒绝你父亲并不代表拒绝你,你父亲来帮你办业务没有委托书。为你个人利益着想我才没有接这个业务。假如我接了这个业务帮你改了,到时候你不愿意,还是会怪派出所没有调查清楚,没有经过本人同意撒!是你本人我会有拒绝的理由?有委托书我有拒绝的理由?
这必须要本人才能办理的,象这样谁办谁失责。
通过本人与民警电话沟通交流,此事情已经解决妥善处理好了。
2018-04-20 09:4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