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4月2星期一去办理户口签入手续,当时和我讲是一个星期可以办理好,我自己查询相关规定,根据浏阳市公安局发布在其微信公众号浏阳公安对于户口迁入、迁出及注销登记相关规定: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时,对于由公安派出所直接办理或由核准机关直接受理,且手续齐全的,落户办理或迁入核准工作应当场办结;对于须报上一级机关核准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须报上两级机关核准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
至今已经将近一个月,浏阳市公安局以及古港派出所没有任何答复,由于办理手续时本人(浏阳本地户口)和妻子户口本已上交,现在严重影响了我4月下旬的买房计划。我政府单位怎么可以如此不作为?
这也与浏阳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上强调的:更快、更近、更便捷。相违背!
期间还去问过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得到的答复也是说办理好后浏阳市公安局会有短信通知,让我们等!
投诉后处理速度还是比较快。上午古港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就有联系我,表示户口迁入已经办理好。
希望以后政府办事效率再高一点,起码在法定期限内有个回复。
今天上午,古港派出所主管民警已与我取得联系,目前,业务已办好,表示理解和满意。
2018-04-26 18:31: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