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先生您好!
我家小孩由于工作异地原因,耽误了在1岁以内上户口。现在一岁半了,在天心区派出所分局办理新生儿落户。
按照派出所的规定提交了所有材料。
但过了一个多星期接到天心区分局的电话,说是“由于小孩的母亲户口不属于湖南省,需要新生儿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未落户证明并且要求该派出所在小孩出生医学系证明上注明未落户并加盖公章”
我们今天在小孩母亲户口所在地派(不属于湖南省)出所把此要求告知了该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该派出所工作人员不愿配合天心区派出所分局的要求办理,并说“小孩落没落户”全国公安系统都是可以网上查询的,都是公安公对公内部可申明的,是从来没有过长沙市天心区公安分局的这种要求,所以拒绝出证明和签字。
与天心区公安分局人员沟通了此情况,并希望天心区公安分局能与这边派出所公安内部沟通,但天心区派出所分局拒绝与这边派出所(非湖南省)沟通。
对于新生儿落户问题,我想请问下,这么重要的事情,我们长沙市公安局有什么解决方案?
我们现在长沙市政府和长沙公安局都是在便民利民的服务,对于新生儿上户的事情,是我们市民的是重中之重最大事情。
我们也会努力反馈此问题给市政府以及省政府,希望政府和我们人民公安为我们子孙后代上户提供帮助。
希望得到解决
您好:
您的邮件已收悉,我们的工作人员已与您取得联系。如有不明也欢迎咨询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户口审批科0731-85901067.
长沙市公安局人境支队
2016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