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领导,我们想咨询2件事,
我们是红星村冯家冲组的村民
第一
村里是否有权没经过我们组全组村民同意,就把原本属于我们组用于种植橘树,生产经营的土地卖给中建五局(该土地位于木莲冲路段,)
第二
中建五局是否有权在未取得有关部门批准的条件下,进行土方开挖.并私自超越与红星村冯家冲组的界限
我们不想因很多不明的原因,因素,对村,对中建五局产生矛盾.同时也避免未知因素,造成争执.激化矛盾纠纷.造成不良后果
您好,来信收悉,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土地征用
关于反映卖地一事具体情况为2008年中建信和地产有限公司,根据土地整合规划原因,申请征地3286平方米,其中有效面积约708平方米。其他面积为木莲冲路路幅。该用地申请获得市国土、规划局同意并已征为国有土地。目前,正报区国土局申请腾地拆迁。
二、土方开挖
征地补偿工作,红星村与区国土局拆迁事务未签订补偿协议。因此,不应进行土方开挖工作,该事项红星村将近期正与中建信和地产有限公司协调,暂缓土方开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