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长沙市国土局地籍处进行咨询的时候,一工作人员告知我,以前的国土证上有分摊面积,实行不动产登记后,新出来的不动产证不再有国土证分摊面积,不知道这个说法是否属实,又是哪条法律规定的。
hvbc5485:
您提交的关于“不动产登记条例实施后国土证分户是否会有分摊面积”的信件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长沙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土地,依法由业主共同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因此,不动产权证上记载的土地信息包含“土地取得方式”、“共有宗地面积”和“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记载的房屋信息包含“专有建筑面积”和“分摊建筑面积”等。
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