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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购的电视开箱就有裂痕,却要消费者负担部分换屏费

2018-5-4 16:32:56发布38次查看
去年5月份,我在快乐购买了一台65寸的创维酷开k65液晶电视,送货的是一家知名快递公司,送货人是独自一人扛着电视机进来的,进门后他撂下电视就要走,我赶紧叫住了他,很客气地给他递烟,并请他当场开箱验货,他说他们不负责开箱,我说那万一有问题咋办呢?他说商家会有专人同我联系的,说完转身就走了。看他语气这么斩钉截铁,抽身离去的姿势又那般潇洒决绝,我也不便再坚持什么了。凭着过往留下的对快乐购的良好印象,我于是想当然地以为他们应该还会有电话回访什么的,况且我家的房子装修还没正式开始,所以我也就暂时把这事给撂下了。
接下来就是装修,冬去春来,此处省略三万字。
进入到装修尾声,因为打算把电视机上墙,所以我联系了厂家的人员上门安装,安装人员拆开包裹在电视屏幕上的薄膜后发现屏幕里有裂痕。于是,后面的工作立即停下来,我们当即就向快乐购反馈了此事,他们回复说商品售出已超过一年,他们不能负责。后又经数次协商,他们仍只能提供优惠换屏,最新的换屏价大概是1000多元,我当时的整机买价也不过才3000多元。
我本来怀着自认倒霉的心理打算无奈地接受这一现实的,但忽然发现电视机投诉区里有太多都是针对屏幕故障的,这说明屏幕是电视故障投诉的重灾区,那么这究竟是产品本身的不足还是运输不当产生的问题呢?我觉得这都不应该是由消费者来回答的,而且消费者也几乎没能力人为破坏屏幕而无外痕,所以我只能找卖家而非厂家或物流单位,对于像电视机这种易损而又缺乏当面开箱验货环节的商品出现了问题,责任该由谁来负显而易见,凭什么还要我承担部分损失呢?这种做法还会有多少消费者可能中招呢?
我觉得自己不能做沉默的大多数,更不希望有其他无辜者受到伤害,我希望商家以此为鉴,今后在送货时一定要增加当面开箱验货环节,这其实是也对双方的保护。诚如是,幸莫大焉。
另外,驳斥商家提出的几点谬论:
1、 商家观点:电视机售出已超过一年。
反 驳:确实超出了约2个月,但国家关于电视机三包的规定是整机一年,屏幕三年,我针对的是屏幕而非整机,所以,关于一年的说辞毫无意义;
2、 商家观点:电视机并非必须安装的商品,所以没有安排开箱。
反 驳:电视机是易损商品,即使无须安装,也不能不开箱验货。
新机有裂痕不应该消费者承担
2017-09-28 17: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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