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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咨询

2018-5-4 15:51:22发布60次查看
您好,关于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方面有问题咨询,望解答。
我到2017年12月份为止,已在长沙交满公积金20个月左右,但是由于缴存比例较低,现在买房的时候,使用公积金贷款,能够贷的的金额有限。所以我想使用公积金 + 商业贷款 混合的方式。但是楼盘的置业顾问更加倾向于公积金贷款或者商业贷款。我向他们咨询公积金+商业贷款的时候,他们却说:“对于这种方式需要准备什么资料不太了解”,对于混合贷款采用一种回避的态度,甚至可以说是开发商对于这种方式采用一种回避的态度。导致我只能采用商业贷款。现在有几个问题想咨询一下。
1)关于采用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公积金+商业贷款 这几种方式的选择是开发商说了算还是我说了算,当我选择公积金+商业贷款这种方式的时候,开发商是否一定要提供一些支持,而不是回避混合贷款的方式,导致我只能采用商业贷款。
2)在我第一套房子使用商业贷款的情况下,如果几年之后,有能力购买更大更好的房子,能否使用公积金贷款。
3)采用公积金 + 商业贷款的方式需要准备一些什么资料。
望及时回复,谢谢。
李伟:
您好!
您写给市长信箱的信件已收悉。现就您关心的问题回复如下:
1.关于组合贷款管理方面的问题。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业务。目前已有长沙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四家商业银行与我中心达成组合贷款业务合作,其他商业银行暂未合作。组合贷款由管理中心和协作商业银行联合发放,遵循自愿原则,由借款人根据需要自愿申请,但必须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求和商业银行贷款要求。
2.关于您以后能否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问题。根据您所述情况,商业银行贷款房款后,若您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届时可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关于您所述“如果几年之后,有能力购买更大更好的房子,能否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问题,我中心的贷款政策目前支持改善型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即职工家庭(含夫妻双方)已有住房面积未超过144㎡,再次购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若几年之后,您符合当时的公积金贷款条件,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3.关于申请贷款所需资料问题。申请组合贷款时,需提供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和商业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您可登录我中心官方网站,在“业务指南”板块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须知》中下载《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基本资料一次性告知单》(分别有期房、二手房、商转公等各类情况),了解办理贷款业务的所需材料。(网址:http://gjjzx.changsha.gov.cn/ywzn/dkzn/79315.htm)
我中心已于12月18日电话联系您,询问具体情况,并就您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若您以后还有公积金方面的疑问,欢迎您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我们会为您详细解答。
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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