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5月初委托长沙中环地产出售一套房子,当时我们是希望全款交易而买家没有那么多钱又要通过光大银行走贷款。中环地产为了促成双方的交易,向买家提供他们的“款如风”业务,即向买家提供垫付尾款并收取一定的佣金,三方并签订“款如风”协议。“款如风”业务里承诺的是只要房子过户并缴税后的两个工作日后把尾款先垫付给卖家。我们是6月12号协同买家缴税完成,他们当时也承诺两个工作日后答应放尾款给我们。但是一直拖着到今天20号了还没有付我们尾款。一直给的回复是不确定,原因是广大银行现在没有放款额度。还说我们要是我们确实急需的话,就向中环的垫资公司去要钱并要求我们把光大银行用来收复尾款的卡给他们。我们听后很生气也很纳闷,这个协议是你们中环跟我签订的,我为什么要跟第三方去要这个钱,还要跟第三方签什么协议,这样操作我们觉得一点保障也没有。收尾款的银行卡给你们,第三方给我们的这个钱说实话我们也不敢要。
什么叫做银行没钱,银行会缺钱?协议上是说这个尾款先由光大银行垫付给我们。而买家的贷款也正是光大银行。他们这样拖着一直不给我们尾款,是要等贷款下来了才付给我们吗?那还要这个“款如风”业务干嘛呢,你们中环为什么又要收买家那么多的垫付尾款的佣金呢?这不是典型的欺诈吗?可不可以理解为中环跟光大银行合伙的欺诈?举着放贷的幌子,赤裸裸欺诈买家的佣金,拖欠卖家的尾款。严格来说,这种帮买家垫资的事情是国家好像是不允许的吧,怕由于这种操作哄抬房价,就像当年很多中介为买家提供首付贷一样。
上个礼拜六(6.17)晚上他们给我们的答复是今天6.20放款,结果今天的回复是明后天(6.21-6.22)。他们一直这样拖着,遥遥无期。是在没有别的办法了,我们只好在这里请求帮助。
你反映:“款如风”业务里承诺的是只要房子过户并缴税后的两个工作日后把尾款先垫付给卖家。
这个事情购房人最大的失误就是没约定如果两个工作日后未垫付尾款的违约责任。若约定了违约责任,这个事情的维权就很好办。
根据你反映的情况,中介机构要等光大银行放款后才付尾款,这个事实足以表明中介机构并未垫付一毛钱,未垫付一毛钱凭什么收取垫付尾款的佣金呢?
对于中介机构的不诚信行为,消费者不可退让、不可沉默,可主张退还垫付尾款的佣金。如果中介机构不退还,可向长沙市住建委房地产市场监管处投诉。
颜忠军,湖南环海律师事务所(省司法厅直属所)律师。执业证号:18002002111726
擅长领域:婚姻纠纷、劳动争议、经济纠纷、法律顾问、行政诉讼、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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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0 17:57: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