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长沙市城乡规划局领导:
我们是高瑞雅园(梅岭国际)业主,贵单位在网站做了本小区二期规划变更提前公示,我们发现规划变更与原规划差异较大,将直接影响到我们业主的日常生活,对于这次的变更我们表示坚决发对,并恳请规划局领导为民做主,尽快组织业主与开发商召开听证说明会。
现将业主意见汇总如下:
第一条. 幼儿园的位置变更不合理,规划位置车流量较大,存在安全隐患。
第二条. 机动车道的变更使二期商业的车辆挤占一期车库入口路段,将造成人车混乱的局面,具有较大的安全隐患。
第三条. 原规划中一期垃圾站旁部分绿化用地划归二期商业用地,涉嫌变更一期红线。
第四条. 原规划的一栋塔楼变现规划的两栋,完全遮挡住梅岭公园山体,并与一期2栋靠得很近,小区的整体景观和采光都受到严重影响。
第五条. 原二期商业的垃圾处理规划在现规划中无法找到,这是要共有一期的垃圾处理吗?如果是商业与一期的共用有个垃圾收集处理站,那将会给一期的居住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影响。
第六条. 原规划的商业面积在现规划中大幅缩小,与开发商前期卖房的宣传严重不符。
第七条. 装卸车位的规划不合理,存在扰民因素。
第八条. 根据我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经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不得随意修改,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因修改给利害关系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并请规划主管部门必须公布开发商提出变更的理由和变更后的各种参数。
第九条. 大面积的变更改变了规划条件,使得内部交通组织、地下室出入口、消防车道等规划条件都改变了,这些都影响到我们业主的切身利益!
梅岭国际业主
与开发商前期卖房的宣传严重不符,商业的原规划在一期建设的时候就做出来了,卖完一期,看到梅溪湖区域的住宅价格好卖,马上跳过二期商业开发三期住宅,买房的时候商业的规划就是作为宣传的主要对象,没有配套的商业配套的幼儿园,谁会选择买这里的房而不选择附近配套成熟的房?现在商业一栋变两栋,幼儿园调整到商业地块的中间,这些规划调整我们严重反对!这种规划变更也严重影响到梅溪湖的总体规划,原来的梅岭公园完全被高楼包围无一点空隙,好好的一个公园被开发商和规划部门给糟蹋了,除了水泥还是水泥,毫无景观可言。
规划好的配套项目是当时确定购房的重要因素,随意更改是对业主们利益的践踏,坚决反对!!!
梅岭国际开发商擅自变更原有设计,罔顾业主们的心声!请领导查实!规划还在批前公示期,原幼儿园区域却每天作业,挖深沟运渣土,严重扰民不说而且不合规矩,请有关部门严查
坚决反对擅自变更原来规划!
坚决反对变更原规划!
变更后的规划完美实现了土地开发价值!👍
2018-04-20 15:17: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