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妻子在长沙伍家岭一家电器企业上班,担任信息文员。在该企业已工作近13年时间。2016年11月2号生小孩,休产假后原岗位被公司安排其他人顶替了。直至2017年8月底才重新安排到售后主管岗位。9月份公司换了新领导,公司为公室调岗裁员降低成本。10月11日人事找我妻子谈话,以现在的售后主管公司没再有编制为由,要求调到市场部去工作(需外出出差),两个月后(哺乳期结束之后)再以裁员的形式辞退,以达到过了哺乳期裁员而减少裁员赔偿的目的。对此我们全家都不能接受。我妻子在该公司工作这么多年,付出也了最美好的青春,在公司积极努力工作,从没受过任何处分,到头来反被公司非法算计。特向领导咨询:
一:公司要求调岗(实际为了裁员做准备),是否可以拒绝接受?
二:公司明确表示调岗2个月过了哺乳期之后,会做辞退处理。公司态度已明确,我是不是可以要求公司现在办理裁员手续,并按哺乳期裁员辞退相关规定要求赔偿?
请政府领导帮助我们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利!
谢谢!
您好!2017年10月16日上午,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进行了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