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我媳妇都不是本市户口,但我们已经在本市买了商品房,办了暂住证,同时社保医保都是在长沙市办理的;现在我们居住在天心区卢浮原著小区,归属卢浮社区管辖;我媳妇本月十九号在长沙市妇幼保健院新生一娃,做了新生儿筛查,医院告知我们可以到社保报销新生儿筛查费用360元以及唐筛160元;但昨天我到社区询问被告知对此事不了解,说社区没这个报销;所以我想询问一下,这项费用具体到哪里报销,以及报销的具体流程是什么,需要什么资料?
段会平:
来信已收悉,现就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长沙市参保单位职工怀孕20周后至生产前的孕期检查费用为600元,参保人员须在备案登记的生育保险协议医疗机构进行,检查费用直接在该医疗机构结算。
长沙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在选定的生育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医疗费用一次性定额补助1000元,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费用一次性定额补助300元,费用直接在该医疗机构结算。
长沙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含产前检查费)享受一次性生育补助,平产最高补助标准为1300元,剖宫产最高补助标准为1600元,在协议医疗机构实行即时结算。
长沙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局
2017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