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四方坪胜利村的海洋半岛楼盘一期,按照合同约定日期7月30日应该已经交房了,但是因为开发商不能出具竣工验收备案表导致大部分业主不敢收房。担心并害怕由于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原因最后导致房产证办理不下来。这种情况到底要怎么处理?
很多业主现在都是在外面租房子住,一边是房租,一边是房贷。所以自然希望能尽快装修入住的,开发商的态度一直是傲慢并怠慢各位业主的,没有拿出一个良好的态度。这样的情况到底要怎么解决,如果走司法程序维权,那么又需要耗费一年半载的时间么?政府可不可以,加强力度督促开发商办理呢?如果我们收房了,最后房产证没有办下来,怎么办?作为业主的我们一直处在一个尴尬的境地,一边不敢收房,担心后期产权的问题,一边时间上又耗不起。等,怎么办,怎么办!
这些都是开发商给我们业主造成的损失,遇到无良的开发商,业主到底怎么办?政府能不能给个肯定的答复,这个楼盘的房产证可以办下来。如果可以,我立马收房,不去纠结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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