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我在人才新政出来之前,以务工、招聘的方式于2017年7月25日落户到了亲友的户口上,以现行的政策看失去了购房资格。长沙市关于人才新政的购房补贴上提到,6月21日以后新落户的硕士研究生能领3万元购房补贴,我是在长沙工作的硕士研究生,符合领取购房补贴的要求。我的疑问在于,如果我现在从亲友家迁出到集体户口,取得购房资格,户口又迁了一次,那么我现在还能不能领取购房补贴?
绿豆:
您好!您 的来信收到!现答复如下:
如果您把户口从亲友家迁出到集体户口,属于集体个人户,在长沙没有住房的,可以限购一套商品住房。同时按照人才新政,可以申请领取购房补贴。
如再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84662152。
特此答复!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
2017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