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上次给贵处发了一份信件后,贵处有工作人员耐心跟我讲解了毕业生落户所需资料。
由于我司注册地在宁乡梅家田区域,办公区域在岳麓区银盆岭区域,听了贵处讲解之后我接着联系了梅家田负责人电话:18900702368,对方称他们那边没有集体户口,社区也没有集体户口,无法落户,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处理呢?
可以找宁乡其他派出所办理吗?
你好!
根据《长沙市高校毕业生落户实施办法》,非长沙户籍3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按人才新政落户政策落户我市各区县集体户。如符合条件,您可到玉潭派出所或市民之家办理落户业务。
宁乡县公安局
2017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