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长沙市第一批申请律师新执业人员报送材料的通知
长沙市司法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处
人事档案存放证明 1、存放于长沙地区的区、县级(含)以上人才市场或人才交流中心;2、如确因实际困难不能存放于长沙地区,则必须存放于湖南省内非长沙地区的区、县(市)级(含)以上人才市场或人才交流中心,须在存档证明上提供证明人及联系电话,并对办理窗口或门牌进行拍照;3、有效期为3个月 现在想咨询长沙市司法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处领导,退役军人的人事档案是当地民政局保 管,因涉及以后民政局优抚退役军人,方便查阅人事档案,一般不建议存放在人才市场。
我想问的此种情况,是不是民政局开具存放证明即可,恳请领导百忙之中答复,谢谢!
网友吕先生:
您好,您的网络留言已收悉,现就您咨询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我局行政审批处工作人员已于4月23日与您电话进行了联系,对您所咨询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监督和支持。
长沙市司法局
2018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