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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分户

2018-5-2 7:54:19发布151次查看
关于长沙未婚无房青年购房问题,查看你们之前的回复,说可以独立分户,然而,我咨询了我们当地派出所,民警回复分户的首要条件是要婚姻状况发生变化,才能分户,既然我现在是未婚,那就无法分户,和你们之前的回复,岂不矛盾,请回复给我们具有可操作性可执行性的解决方案,不要流于形式!!
渺渺女士: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根据《长沙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家庭户分户的登记条件:一、户内成年人因分家或达到适婚年龄后发生婚姻变化,且具备以下情形之一,可以办理分户手续:
1.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证、公房租赁契约分户手续;
2.已办理私房析产、赠与以及继承手续;协议离婚当事人或经法院判决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或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
3.无房产证的合法建造房屋,不能进行房产分割,但村(居)委会证明分户人员确实在此居住且已与原户主分家生活,或者分户人员已申请到新的宅基地或建房许可。
您在办理家庭户分户时遇窗口工作人员对您解释业务不详尽的情况下,请将我们的回复拿给他看。如材料齐全情况下派出所拒办请致电0731-85901066向我们反馈。
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
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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