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你好,我是15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即在长沙公司工作,父母于5年前已迁至长沙落户买房,但本人目前仍是怀化户口,想咨询现在阶段落户长沙是否能享受到长沙的人才新政政策、以何种形式落户、以及是否具有购房资格等问题。
池明欣:
您好!根据市政府安排,您的来信由我中心负责答复。您在来信中咨询923购房相关问题,我中心现答复如下:
1、如果您未婚(未组建家庭),落成长沙集体户口或个人家庭户,则可以个人名义单独申请购房,限购一套。
2、如果您已婚(已组建家庭),只要落成长沙户口(不论哪种落户形式),则可以夫妻(含未成年子女)家庭名义共同申请购买首套房,待首套房产权证满3年后,可购买二套房。
3、如您满足硕士学历,35岁以下,2017年6月21日后新落户长沙并且首次购房的条件,那么按照人才政策规定,您可享有相应购房补贴,具体流程参见《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版)》,网上可搜。
4、落户方式,公安局会给出相应解答。
特此答复!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
2017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