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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与户口困局

2018-5-1 23:03:06发布41次查看
1、我是923之后离婚,户口还在前夫及其父母家,因为长沙无住房,户口迁不出来(派出所实际操作就是没房子迁不出来)。现在我能想到的办法就是打回原籍(读书的时候在长沙入的长沙集体户口,原籍在外地),然后用24个月的社保买房,是否可行,受离婚的约束吗?我这种情况不存在假离婚买房,因为之前我是有资格买房的,前夫婚前名下有一套个人房产已满3年。我明明现在未婚,名下无房产却因受政策约束不能买房,如果迁回原籍都不能买的话,那真的是把我逼上绝路了。。。建议住建等部门在政策制定时多加完善,考虑周全。一但因为政策的原因模拟两可,不但使刚需人群失去购房资格,同时也使很多人群损失掉认筹金(普遍10万左右。)。
2、建议长沙市房管局学习下其他地方,刚需者可以先去房管局审核资料,取得购房资格书然后再去开放商购买房产。一个可以使刚需人群免受开放商的合同纠纷和财产损失,另外一个最大的好处就是便民。每天房管咨询台和电话都很拥挤,就是因为不确定,各种复杂因素,咨询你们往往又得不到一个确切的答复,这种情况下买房其实是风险巨大的。如果增加很多人力物力,收取行政收费,我们百姓相信也是拥护的。
刘惠芳:
您好!根据市政府安排,您的来信由我中心负责答复。您在来信中咨询923新政购房相关问题,我中心工作人员已经电话答复了您,向您做了详细的政策解释及答疑工作,您表示已知晓。
如再有疑问,请拨打请拨打84662152进行咨询。
特此答复!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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