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们:你们好!
2018年春节又在不经意间过去了,本人在宁乡市人民北路洞庭人家夜宵店被打的那桩案子到现在为止,已经只差两天就五个月了。警也报了,案也立了,伤残鉴定级别也出来了,动手打人者的姓名电话了也提供给办案警官了,就是不见有结果出来。我多次去派出所询问案件的进展:第一次讲在等本人来投案,人肯定不会跑的,第二次讲正在找他,第三次讲人跑去深圳了。我就纳闷了?当时报案,办案民警讲要提供证据,我说天网可以调,办案民警却没有去调。夜宵店有监控,办案民警说店主不配合。我通过某渠道搜集到的视频,他们也不采纳。作为办案民警,不在第一时间掌握证据的情况下 先行抓人,到了现在却告诉我人跑去了深圳,警力有限,也不可能单为了我这个案件而抽调警力去抓他。而现在人跑去了哪里都知道,只是抓不到人。我作为一个合法公民,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冤屈得不到申诉,正义得不到伸张。我一直怀疑我们是不是活在一个法治健全的社会。这使我不禁联想到了“猫腻”“不作为”“保护伞”等敏感词汇。宁乡去年就撤县设市了,我由一介县民荣升市民,还没来得及感受市民的优越感,却在离家100米远处被人无故殴打多次全身上下多处伤,面部多处缝针,鼻梁骨粉碎性骨折(严重变形)因鼻子严重变形遵医属还需后续治疗、矫正,需要一笔不小费用的情况。当下还要憋屈得低头做人,四邻八舍都笑我痴长了这么大还无辜挨打。我唯有将希望寄托在来信上面了。肯请上级领导加大力度督促案件的进展,严惩凶手、还我一个公道。还社会一份安宁。为感,为盼!
你好!
我局对你被故意伤害一案已立案侦查,现犯罪嫌疑人在逃。我局城郊派出所正在积极办理此案。
宁乡市公安局
2018年0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