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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应该追究贩卖气枪者的刑事责任

2018-5-1 22:22:08发布35次查看
雨花区高桥大市场有很多藏族人贩卖气枪,这已经是人尽皆知的事情了。雨花公安分局表示已经查处多起贩卖枪支案件。但是据我了解,那些藏族人进了派出所没多久就放出来了。而据我了解到相关法律规定,贩卖枪支是要判十几年的,而对于枪支的认定,通俗来说一枪能打破皮就可以认定为枪支了。雨花公安分局肯定没有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我估计连行政处罚都没有,就只是没收了事。所以我想雨花公安分局回答我,根据法律规定,到底应该对贩卖电棍气枪的人采取何种措施,而雨花公安分局现在采取的是什么措施。
网友“陈卓”:
你好!
来信收悉,经核实我局治安一大队民警已与你联系,并告知:
1、关于贩卖电棍汽枪的处理:电棍非管制器具,汽枪的鉴定必须由市局刑侦支队的刑科所进行专业鉴定,出具杀伤力枪支的鉴定结论后,才能依法定罪处罚。并非所有的枪支均为杀伤力枪支。
2、关于高桥地区藏族人贩枪的处理:一是藏族人贩卖的枪支必须经鉴定,不能随意认定为杀伤力枪,且据了解,他们贩卖的大多数为仿真枪,以警告教育处罚为主;二是办案单位为高桥派出所,并非治安一大队,我大队无法对是否立案、案件查处情况进行说明。
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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