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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9投诉信的回复问题

2018-5-1 21:07:41发布44次查看
11-29的长沙县行政执法局的回复说公示60天后处理,请问处理了吗?如果处理了怎么处理的?我是没看到。
张先生:
您好!
您于3月17日关于2017-11-29投诉信的回复问题的来信我们已阅办,关于您来信中提到的东九路与宁华南路搭建板房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投诉的星沙街道东九路与宁华南路搭建板房问题,我局直属分局星沙中队已经将此情况报送规划部门进行违建认定,且规划部门已认定为违章建筑。我局经过走访,了解到此处板房为广生塘社区的两个居民小组共同出资建设,我局要求小组居民代表来我局接受询问调查,但一直没有人来接受调查。因此我局在2017年11月24对该处建筑下达公告,通知该建筑主权人在公告期限内到我局直属分局星沙中队接受调查处理,如建筑相关主权人在规定期限内未主动接受调查,将视为无主建设依法作出拆除处理。因为公告期内小组居民代表已经来我局接受调查处理,所以我局已经进行立案登记,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现该案件程序正在进行当中。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留言的回复,如果您对回复意见不满意或有新的意见建议,请直接与我们联系(84879045)。感谢您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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