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长沙县户籍,未婚,名下无房,未分户;父母名下无房;弟弟未婚,手上有一套房(未满三年),未分户。按照现在的政策,我是没有购房资格的。请问我父母具有购房资格吗?
谢谢!
一片天空:
您好!您的来信收到!现答复如下:
1、购房以家庭(夫妻与未成年子女)为单位申请购买。您属于未婚未组建家庭,按照现行政策细则规定,暂不具备购房资格。
2、针对长沙户籍未婚单身青年购房资格问题,我中心已向上级汇报该类情况,正在作进一步的政策研究,请您耐心等待研处结果。
3、您的父母可以他们夫妻的名义申请购房,注意必须父母二人共同申请,不能单独申请。弟弟的房子不影响父母购房资格。
如再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84662152。
特此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