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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消费没人能管

2018-5-1 8:46:07发布30次查看
尊敬的市长
我是长沙市天心区怡海星城的业主,我在11月19日进行了一次投诉,但是处理结果等于没有处理,没人管了,把皮球又给消费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我明明投诉的是强制消费,发改委讲的“服务收费方式及标准”对合同有异议,发改委同志,合同不是我写的,我当初买房也没有选择权利,合同都已经签订,暖气设施我已经买了,我也没说退货啊,但我可不可以不接受其中暖气这项服务呢。能耗损失不就是蒸汽嘛,还是我买了怡海星城的暖气设备,蒸汽不买也得买,不用也得付蒸汽的费用。
投诉的内容大概是刚收怡海星城供暖通知,对于需要供暖的家庭来说,居然对不开通暖气的业主强行收费,也要缴纳暖气损耗费。请问有这样收费合理吗,我举例说明对于电能损失是不是也要不用电的业主承担,不用天然气的业主也要收取天然气泄漏费,暖气供应大小应该根据供应暖气用户数量决定开多大蒸汽量,不消费业主何来能源损失费,还有能源损失应该是由暖气公司自己核算的事情,凭什么转嫁给不消费的业主。希望有关部门开展怡海星城的供暖公司调查,并对这种不消费也要强行收费行为予以制止,并进行处罚。
旁观:
你好!你的来信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天心区发展和改革局进行核查,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目前,我委没有对长沙市区域集中供暖审批定价,小区集中供暖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怡海星城小区业主购买房屋时已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了供暖周期和供暖服务收费方式及标准,你对合同有异议,可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
感谢你的来信和对市发改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1:暖气收费.jpg
附件2:暖气收费.jpg
市民“旁观”
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天心区政府接到您的来信后,高度重视,即将此件转交暮云街道办理。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关于来信所反映的供暖费用问题,经调查,怡海星城小区采用的是集中供暖,未实行分户控制,按面积进行收费,基于小区供暖成本测算出来而定的供暖价格为11元/㎡,供暖期为60天。小区业主可因实际情况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物业公司对于提出申请不使用暖气的业主仅收取70%基础成本费即能源损耗费。怡海星城小区业主购买房屋时已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了供暖周期和供暖服务收费方式及标准,如对合同有异议,可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或者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暮云街道办事处
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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