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天心区暮云街道高云村李家湾组村民,我组于去年8月签的(金光华277亩)项目拆迁协议,11月才拿到购房券,我家7口人共7张券可购买280平住房,去年11月份时房价已大幅上涨一时一房难求没买到合适的户型。
得知今年我组旁边的大塘村组同样是金光华项目的征地村民就纳入了金光华(卢浮原著)单价4千多的限价指标房,这点政府做得很好,充分保障了被征地村民的利益。
但我们先期拆迁还没购买好住房的村民利益同样需要保护,在这个房价大幅波动的特殊时期不应该由我们被征地农民自己来买单,自己来承受高房价的痛楚.....
希望领导们从我们的实际情况出发考虑下把我们还未买房的也同样纳入此楼盘限价房指标的诉求,不胜感激!谢谢!
小李同志:
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天心区政府接到您的来信后,高度重视,即将此件转交天心区征地办办理。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由于今年房价上涨,金光华项目的开发商提供了金光华项目(二期)拆迁户一定的团购优惠房源,系企业自主行为。因房源有限,且金光华(一期)拆迁时间为2015年和2016年,当时暮云片区的商品房价格较低,故金光华项目的开发商暂未对金光华(一期)的拆迁户提供团购优惠房源。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天心区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
2017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