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3月起长沙县万家丽北路山水湾小区d08栋三单元105房未经本单元其他业主同意、未告知物业管理公司及未至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任何经营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住改商”,将此住宅改造开办麻将馆。业主及物业公司与之多次沟通后麻将馆依然照常营业,严重扰乱其他业主的正常生活。
根据《物权法》第77条明确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同时,根据其中第十条亦明确规定:“业主应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因特殊情况需改变物业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征得相邻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批准,并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请政府相关部门维护好业主的合法权益,共创文明社区!!
网友刘:
您好!
您于2017年12月5日关于《长沙县万家丽北路山水湾小区d08栋三单元一楼105房擅自“住改商”扰乱其他业主正常生活》的来信已收悉,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回复如下:
我单位湘滨社区上门与被投诉人沟通,该经营户表示即将搬离,计划将住房转卖,不在该处继续经营,我单位工作人员强调,在被搬离期间要采取关闭门窗等降低噪音等措施,并禁止夜间经营。
我单位湘滨社区将进一步督促物业公司加强管理,督促物业公司做好相应的工作。
在未搬离期间,我单位湘滨社区已报工商部门,届时将配合工商部门的行动。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来信的回复,感谢您对社区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湘龙街道办事处
2017年1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