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试用期内向公司申请辞职,公司不同意,后又书面申请三天后离职,公司还是不同意,三天后,本人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离开公司,公司还是拒绝办理离职手续,拒绝发放剩余工资。请市领导重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让每一位劳动者都能拿到工资开心回家过年。
网友:
你好!
关于您反映的长沙榔梨蓝思科技公司不给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拒绝发放剩余工资的问题,我中心已指派了劳动保障监察员到达榔梨蓝思科技公司现场了解相关情况,并对公司就劳动合同履行、工资支付、劳动用工等方面的法规政策进行了宣传,现场要求公司就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榔梨蓝思科技承诺会及时整改到位。现通过公司方获悉,公司已通知你到公司人事部门办理了离职手续,结清了工资。你对该处理方式表示认可。
如果您劳动权益受到用人单位侵害,建议您及时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如果您有需要咨询有关政策法规请拨打长沙县劳动保障监察服务中心值班电话:84079901。
长沙县劳动保障监察服务中心
2018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