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您好!
我们是建委下属的路桥处(事业单位)的企业编职工,一直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地为长沙市的路桥征费付出了青春和热血,但我们的付出没有得到单位的认可。我们和事业编职工同岗位,同工作强度,同工作量…但我们一直没有得到相同的薪资报酬。多年以来和单位多次进行了协调沟通,2013年甚至联名上报住建委相关领导,都一直没有得到完全解决。现任领导就是2013年以帮扶小组为名上任的,不仅没有解决任何问题,而且把我们企业编职工的身份搞没了,让我们变成了编外合同制工人即临时工。工资不仅没有上调,而且把我们的效能工资从工资总额中提出来单发,从而使我们五险一金也降低了上交的标准,职工的养老受到了侵害。2017年初,单位通知我们要改制,居然只改企业编,把我们作为垃圾一样扫地出门。现单位领导自私自利,他们的副县级待遇解决了,职工的问题不仅没有解决一个,而且待遇越来越差,单位的人事劳资一团糟,临时工临退休可转事业编,而我们正式职工莫名其妙没了身份变成了零时工,单位的制度不公平公正公开。几年不开职代会。职工的工资福利想怎么发就怎发。单位难道不是社会主义的事业单位?
今年3月份以来,我们职工通过多种合法渠道向有关部门请求解决我们的基本权益和诉求的问题,但一直没有得到任何解决!现恳请市长百忙之中抽出一点点的时间关心一下我们最基层的群众,为我们老百姓的基本生存权益主持公道。让我们基层百姓老有所养!我们也想在习主席的“中国梦,幸福梦中不掉队!
最后祝市长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长沙市路桥征费维护管理处全体企业编职工
2017/11/8
您的网络问政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目前市路桥处合同制职工的“五险一金”缴纳基数,是以工资应发数为基数并结合市人社局保底封顶原则确定的,缴纳比例为单位20%,个人8%。
2.市路桥处是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与合同制职工执行的是两套不同的工资体系,因当前体制原因,你处的合同制职工工资待遇确实偏低。
3.长沙市的桥隧体制改革,是长沙市2015年的重点工作之一,改革方案也是由市长办公会议决定的,内容与程序合法。
4.当前,你处合同制职工诉求的“身份、待遇、五险一金和工资增长机制”等问题,我委已向市政府进行了专题报告,市政府已批转到市人事局,由该局进行专项调研。待调研结束后,市政府会针对你处的改革问题,召开专题工作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