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想请问一下,我是大专学历,非本市户口,在长沙工作将近一年,社保是从今年2月开始缴纳,我9月26号打印的学历认证报告,现在购房可以按923新政之前的人才资格购房吗?如果具备购房资格,需要提交哪些资料,谢谢!
王先生:
您好!您的来信收到。
1、如果是8月21至9月30号之间办理了学历认证报告,并且是正规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95元/份,免费打印的不认可),购房时可按923之前的人才政策执行。
2、根据《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如果您通过原人才政策购房,需提供以下材料:
(1)购房申请表。
(2)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家庭关系材料。
(3)在长工作情况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出具在职证明和单位证照复印件;自主创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个人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材料(无时限要求)。
(4)毕业证书(含原件、复印件及通过网上或者线下查询学历认证系统出具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如再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84662152。
特此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