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长沙市市长先生:
您好!
今就浏阳市公共资源管理办公室(招标办)、招标人、招标代理在金阳大道三期监理招标过程中经复评后选定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存在严重问题的举报:1、第一中标候选人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福建省交通厅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16年度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被省厅列入省级重点督查及被交通质监机构行政处罚情况和处理意见的通报》(闽交建7号)文件实行行政处罚和通报。2、2017年7月1日,在福建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公众服务网被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行政处罚,2017年12月5日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针对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在厦沙高速公路德化段大正隧道、大岭隧道二衬施工监理严重缺位予以处罚和通报(其中本次公示中第一中标候选人李凌清任该项目驻地高监);3、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如实填报该通报,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取消其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浏阳市参建者:
您提出的“关于对浏阳市金阳大道三期监理招标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的信件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反映金阳大道三期监理第一中标候选人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问题属于招投标投诉事项。上述问题已有利害关系人向我局公管办提出了投诉,公管办正在进行调查核实。您若是本项目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七条、第九条的规定向公管办提出投诉(地址:浏阳市行政中心南栋1712室,联系电话:0731-83601367)。
特此回复。
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