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们:
首先感谢之前相关执法部门对之前反映的问题的受理,对此小区居民觉得欣慰。但是关于本小区a3栋108号湘味盖码饭餐馆油烟问题严重扰民的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故继续投诉,希望相关部门能重视,继续帮助我们老百姓解决问题。
10.26日,天心区文源街道办事处给出信件回复,和商家已进行沟通,商家没有继续搞宵夜,8点之后不营业。实际情况确实是晚上凌晨的时候确实没有出现大量排烟的问题,这要谢谢有关部门的督促。虽然有关部门进行了督促检查,但这并不代表商家说的话就可信,商家就没有别的对策。这个我想有关执法部门也很清楚,应付检查的商家大有。商家凌晨是不大量排毒了,但是增加了白天排毒的时间和程度,上午10点11点,下午5点左右开始排放大量油烟。下午回去一进门,晚上散完步回来就能闻到浓浓的油烟味,这严重影响了我们居民的健康。希望有关执法部门能帮我们真正彻底的解决这个油烟扰民的问题,而不是只开个头后面的你们自己办,当然我也相信有关执法部门是会继续帮助我们小区居民解决这个问题的。
在上次的回信中,有关部门提到了了商家相关资质的问题,这里我想说有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油烟净化器都齐全就能代表餐馆经验是合规的,那三鹿证件就不齐全呢,它还是驰名商标呢,不也是出现三聚氰胺事件,食品安全的案件不也那么多。气味那么大,整个房间都是,这样的油烟排放标准就达到了环保部门的要求?我们国家的相关标准还不至于这么差吧。而且其他的相关标准明显商家也没有达到,那么在商家没有达到这些标准之前,是不是应该停止营业呢?停止这些继续伤害我们小区居民身体健康的行为,有关部门是不是应该督促商家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呢?商家不是还说要改成没有油烟的食品加工,但那是商家的托词还是真的,有相关时间进程计划书吗?如果商家无法解决(本来我们下面的门面本就不是用来做这种餐饮用途的,这个问题上次有关部门的回信里并未回答),那么就不应该在没解决之前营业,有关部门就有责任让商家停止继续伤害我们的身体的行为。
油烟扰民问题也是老问题了,相关执法部门也应该遇到多次了,商家合不合规,有没有问题,我想都有个底。望有关执法部门能继续跟进解决,让小区居民早日摆脱油烟扰民这个问题,还我们老百姓一个健康的环境。
ps:附注了排放的标准和检测的标准,有关执法部门也有相关的文件,辛苦之前晚上抽查的工作人员(虽然晚9点商家基本不会有排放活动,抽查基本没效,但晚上出来工作还是辛苦了),希望有关部门抽出的时候选下时间,毕竟商家主营外卖,不集中排放的时候抽出意义不大,也不符合检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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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刘女士:
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天心区政府接到您的来信后,高度重视,即将此件转交天心区文源街道办理。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关于柠檬丽都a3栋油烟扰民投诉案件,经查:柠檬丽都a3栋108门店盖码饭证照齐全,且装有符合标准的油烟净化装置,该店与房东签订了三年租房合同,合同还刚刚履行。为减小对您的影响,社区与街道城管、环保、食安部门多次上门核查,严格监督其使用油烟净化装置。2017年11月16日,社区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您反映近段时间油烟问题比前期有所缓解,只是中午、傍晚偶尔还有一点油烟味,也说明该店是在社区监督下进行整改经营。由于该店并未违法违规经营,街道、社区不能对其强制取缔。但考虑到对您生活的实际影响,社区承诺将于2017年11月18日星期六下午召集该门店经营业主、部分a3栋业主、街道城管中队负责人、城管办负责人、柠檬丽都业委会负责人、物业负责人召开协调会,共同协商解决这一矛盾问题。(后附该门店相关证件复印件)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文源街道办事处
2017年11月16日
关于柠檬丽都油烟二次投诉的回复函.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