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购买长沙市居民医保,按政策应有每年300元的定额报销,但实际上无从报销:
1、每次就诊时,收费窗口直接收费,不会询问是否有医保;
2、得知有该政策后,拿今年的发票去社区医院,回复是之前的发票不能报销;
3、最近一次就诊,我主动告知女儿有医保,出示户口簿(1岁幼儿没有医保卡),问是否能抵扣,答复还是不能。
这样的情况很多吗?门诊报销难道形同虚设?
lilac:
已与您电话联系,得知您所反映最近一次未予报销的门诊费用,系为小儿体检,不属于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同时,向您就城乡居民普通门诊政策进行了宣传解释。感谢来信,祝生活愉快!
长沙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局
2017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