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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湘潭户口落户长沙

2018-4-30 10:22:07发布92次查看
市长你好,关于 株洲湘潭两地居民在长沙工作可落户 我想咨询几个问题:
1、我上班的公司在麓谷高新区那边,租房在五星小区这边,公司没有集体户口,房东也不同意落户到他的房子名下,请问是否可以落户到租房所在地的派出所?还是要到公司所在派出所办理?
2、落户申报材料中提到要合法稳定工作,请问需要提供什么详细的资料?
3、合法稳定住所,需要提供什么详细的资料?(房东没有备案租房信息的有影响吗?还是说只要有我们跟房东签订的租房合同就可以了?)
4、社保有时限或者什么的要求吗?
付先生:
您的来信已收悉,根据您在来信中提到的户口业务咨询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户口审批科给出以下答复:
1、无处挂靠户口的,可迁入单位所在地或租赁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街道、社区)公共集体户。前往落户辖区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业务。
2、合法稳定就业凭证材料指的是您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过试用期)。
3、合法稳定的住所凭证材料指的是您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且合同必须得在房管局登记备案或在长沙市公安局警综平台上登记备案。
4、户口在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三市市辖区范围内的居民,在长沙市区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参加了城镇社会保险的,可以申请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迁入居住地城镇地区。
如有不明也欢迎您来电咨询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0731-82290001 。
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
201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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