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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市长关注我家的生活

2017-12-18 14:09:15发布29次查看
尊敬的上级领导:
您们好!
我名钟启能,家住浏阳市溪江乡溪江村溪江组,全家6人挤住在距乡政府才十几米远的土坯屋内。2003年,乡政府迁址至我组,本想与乡政府做邻居一定能带领我们农民勤劳致富,不料,由于乡城建所不作为,乱作为,彻底改变了本人全家平静的生活……
一、2003年,溪江乡政府建办公楼时取土,爆破几个月,致使本人建成才十多年的房屋多处裂缝,屋基下沉,屋栋倒塌,房屋随时都有倒塌的危险,严重的威胁着全家6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见照片),而乡政府仅支付了瓦和捡瓦工资共计300元,置本人安危和其它损失于不顾。
二、还我家的出路坡度太大,致使本人出行极为不便,多次发生车祸(有人证物证)。
三、本人在乡政府左前方有一块土地,已经种了二三十年了,现已被城建所做田分了(本人当时未在场)。
四、本人日盼夜盼,好不容易等到组上指定我们五户人家在老浏东公路上每户建房叁间,而乡城建所却利用晚上将本人的地基量给了他人(别人老屋是红砖屋,批叁间建肆间,而我家老屋是危房,却一间也没有)(见手续),且收费不一(占地越多,费用越少)。
五、八年来,本人的材料由于风吹日晒,损坏严重,再加上近年来建筑材料和工价飞速上涨,更是给本人这个收入低微的家庭雪上加霜。
现在,社会主义政策好,农民不论是发生水灾、火灾、地震都可以享受党的温暖,而我家,房屋被乡政府震成危房,不但没有赔偿,连手续批下来的地基也被城建分了,土也被分了,这不是把本人全家往死路上赶吗?3年来,本人往返于乡县政府达200次之多(有信访登记做证),交了近肆万元到乡政府(有发票做证),都没有解决问题。今特备文恳请上级领导能派人实地调查,为我“三无”(无金钱、无地位、无后台)农民做主,还我一个公道。
呈报人:钟启能
2010年11月15日
溪江乡人民政府
关于溪江乡溪江村钟启能同志上访一事的
回 复
浏阳市溪江乡溪江村溪江组钟启能同志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中以“请市长关注我家的生活”为标题的信件已收悉,反映溪江乡政府建办公楼时取土爆破时震坏房屋及建房手续审批中城建所不作为、乱作为一事,我乡主管城建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通过调查了解,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一、2003年乡政府建办公楼之前取土属实,取土方不是乡政府,是修建浏东公路的施工方。当时从安全角度出发,乡政府出面聘请有爆破资质的钟启发师傅爆破,并聘请钟启能本人作为助手参与爆破。乡政府同时安排一位副职和一位中层干部现场管理,取土以大型挖机为主,对少量次坚石爆破,其用药量极少,对几十米外的房屋几乎没有影响,只有细小飞石击落屋面现象,但不严重,当时乡政府与钟启能充分协商,给予了三百元的修瓦屋面补偿。
二、关于钟家出入路道坡度问题,建乡政府办公楼时,确实将其出入道路改变,但为其新修的道路坡度差不多,且路面比原来宽(其原路仅为行人路,车辆无从出入),现在小车、农用车出入顺畅。其有过两次翻车情况,是因为其在微型三轮农用车驾驶室内超员载客违规驾驶所致。
三、关于乡政府左前方其菜土问题,是在溪江商居小区被征用土地内,2006年乡政府以良田价格与钟启能所在的溪江组协议征收,并与其组上结算清楚,符合土地征用程序。
四、关于钟启能反映“将本人已批手续的屋基地利用晚上量给了别人”,是指2007年他仅向溪江乡建管站提交建房报告及规划审批表,因中途其选址有争议,其地为钟启能三个弟弟的旧房前的地坪,且城建所出面协调过,但未达到钟启能单方面的要求,故未呈报规划局办理规划证等任何手续。其选址争议终结于钟启能之父钟书鹊的“郑重声明”(附声明复印件)。
五、关于屋基地问题的解决,城建所同意他拆旧建新,并承诺不收取任何费用。2008年3月,因钟启能全家多次强烈要求,不愿拆旧就原址建房,乡国土、乡城建所同意该户另选新址,但钟启能选新址又是一宗争议地,其地是钟建清为方便耕作,钟建清与甘车村民小组一承包户私下兑换耕作的水田,未经双方村民小组的同意兑换,钟启能再次私下与钟建清兑换,(无效兑换)导致建房手续批办中途停止,他未向城建所交分文现金(只出据3000元欠条)。他说交了8000元,此款及时转交市国土局作为建房占田税收及复恳费;国土所工作人员愿意帮钟从国库退税,但需日钟履行相关手续,但钟就是不要钱,只要建房许可证,故此款未退成功。为此事,乡政府高度重视,乡纪委组织专门工作小组,乡纪委牵头,乡城建所干部翁水光、村上周英树主任具体负责,后翁水光、周英树利用白天、晚上的时间到溪江村张门组进行走访,发动后备干部杨锡强、乡上老领导钟绪虞等当地知名人士去做走访工作,于2010年8月18日晚,组织钟启能父子到张门组杨锡强家召开座谈协商会。参加会议的有乡纪委书记刘家智、翁水光、周英树、钟绪虞、杨锡强和张门组的部分户主,到会情况不好,协商未达到预期目标。
我们乡、村两级干部从始至终想促成钟启能建房之事,且做了大量工作。根据乡纪委调查核实,乡城建所在建房批办工作中已经尽心尽责了。对钟启能2007年和2008年3月两次不符合规划和有争议的选址,没有给予审批是合法的,不是不作为、不是乱作为。
目前,钟启能家房屋确实为土木结构的老屋,乡政府也多次敦促钟启能做好安全防患,尽快拆除重建,作为乡政府也将一如既往地做好服务,依法依规优先优惠为其做好建房审批手续。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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