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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温层垃圾清运费收费事宜

2018-4-30 1:20:59发布33次查看
我在长沙县华润置地广场二期a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房屋交房后,经开发商了解,房间内靠外墙部分都设置了保温墙,而保温墙均是由泡沫等材料添置的墙面上,用手一戳那墙面就会破,且粉刷在墙面上的东西也会掉,所以基本上老百姓交房装修后都会把保温墙铲除掉。鉴于从装修美观且安全出发,老百姓又默默的付出一大笔钱请装修公司铲除掉,同时还要向物业公司交一大笔的保温墙垃圾清运费,为此老百姓心里着实委屈。
关于保温层垃圾清运费物业收费事宜,经调查长沙县开元路某些楼盘的保温层垃圾不另行收费,或者收费较低,而华润置地广场物业却要收费7元/平,业主们均认为保温层垃圾应该属于建筑垃圾,物业公司不应该另行收费。恳请市长调查清楚,监督价格,还老百姓一个公道,谢谢
附:相关保温层图片以及物业关于保温层垃圾清运费表格
附件1:qq图片20171128144059.jpg
附件2:qq图片20171128144059.jpg
附件3:qq图片20171030141004.jpg
附件4:qq图片20171030141004.jpg
网友:
您好!您于12月6日关于垃圾清运费问题的来信我们已阅办,关于您来信中提到的“建筑垃圾清运费”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根据湘价服〔2010〕76号第二十三条,业主(使用人)对房屋进行装修,装修人在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申报。业主、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需要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特别服务的,可以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可向业主(使用人)收取以下费用:装修服务费、装修垃圾清运费、出入证件工本费、装修押金。
根据长价房〔2014〕80号文件第四条,业主(使用人)对房屋进行装修,业主或者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向业主(使用人)收取以下费用:(1)装修服务费:按房屋建筑面积和装修工期在装修服务协议时一次性向业主收取。电梯住宅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天0.03元,非电梯住宅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天0.02元。(2)装修垃圾清运费:最高不超过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元,具体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3)装修拆墙垃圾清运费:按拆墙面积计收,最高不超过每平方米30元,具体收费标准和清运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4)装修工人出入证件工本费:每证5元。(5)装修押金:最高不超过2000元。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来信的回复,如果您对回复意见不满意或有新的意见建议,请直接与我们联系(价格收费管理科:84012509)。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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