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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天心区书院南路256号3栋1楼109室户主搭建违法建筑

2018-4-30 0:36:19发布26次查看
尊敬的长沙市市长:
我们是长沙市第二运输公司汽车修理二厂宿舍的居民,居住小区位于天心区书院南路256号,我们所居住的3栋楼房为上世纪80年代修建的单位福利房,在2007年底书院路道路拓宽工程后就变成了临街建筑。当初为方便我们住户出行在我们楼房与相邻小区之间以及在与书院南路之间预留了充足的空间做车辆行驶通道及公共绿化使用,而我们3栋一楼109室住户却侵占了部分公共绿化面积及出入通道搭建违法建筑,出租他人,谋取不义之财,阻碍小区改造,给我们住户埋下生命财产安全隐患,甚至在该违章建筑发生火灾后,仍不知收敛,于今年9月在长沙市评比全国文明城市的政府美化小区环境下,再次侵占公共绿化面积来扩大违法建筑,损公肥私。我们住户代表于今年9月28日投诉至天心区城管局,区城管局工作人员推说需天心区规划局确认其为违法建筑才能进行执法,次日我们到访天心区规划局反映问题,天心区规划局于9月30日送达“违法建筑案件移送通知书”给天心区城管局,而后一个多月我们数次电话联系天心区城管局,天心区城管局工作人员托词在处理,走程序中,最后在11月初居然给出违法建筑暂不拆除,需进行调查研究后再说的荒唐回复,如此明显的违法建筑屹立在我们唯一的车辆行驶通道上,如此明显的公然违法侵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天心区城管局居然视而不见,实在是罔顾我们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如今我们周边小区经过升质改造,出入道路宽阔,树木林立,并使用上了安全、便捷、环保的天然气,而我们却因109室户主的阻碍,不得不在道路狭窄,绿化缺失,仍使用笨重、过时的液化气罐的生活中惶惶不安的生活。在此十九大顺利闭幕,中央领导高声宣布将带领我们广大人民群众奔向更加美好、幸福、和谐的生活之时,我们恳请领导将这个压在我们心头,危及我们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建筑拆除,还我们宽敞的道路,美丽的绿地,便捷安全的天然气,温馨舒适的家园!
申诉人:彭春英
2017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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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彭春英:
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天心区政府接到您的来信后,高度重视,即将此件转交我街道办理。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天心区规划局于2017年9月30日下达长规天移字[2017]第14号给长沙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天心大队,明确书院南路256号市运输公司修理厂宿舍3栋1楼的建设行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系违法建设行为,并要求天心大队进行查处。
二、因该处违建系历史违建,目前正在进行相关程序,根据相关规定,需6-9个月时间。我街会加强衔接,跟进赤岭路城管执法中队处理情况。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天心区赤岭路街道办事处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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