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赵文彬书记的一封信
尊敬的赵书记您好!
我是长沙市岳麓区含浦镇麓山里佳园的购房者,没想到第一次买房就遇到了长沙学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学士公司)这样不负责任的开发商,感谢您在今年四月份主持会议并专门讨论了麓山里小区的问题,并安排工作人员协调,争取今年6月底交房,但时至今日,交房仍然遥遥无期,开发商表面上开工,但是实际上进展非常慢,按照正常的速度,麓山里佳园一个月就可以完工,但开发商一拖再拖,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
现请求政府重视此事,以免事态扩大:
一、虽然现行法律规定对房地产商约束很少,但请要求长沙市国土资源局、长沙市房地产管理局等主管部门敦促开发商限时完工,并依法给予开发商相应的处罚。
商品房预售制度是一个允许房地产商出售“一个世界上不存在的东西”,我们理解为了经济发展的大局、为了解决房地产发展资金,改革开放初期我们不得不这么做;但是面对一个这样高风险的制度,却配套了软绵绵的处罚措施,通观《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除了13、14条对不按照规定使用预售款、违反取得预售许可证规定了3万元的罚款外,我看不到中国的法律法规中有任何比前面这两条规定更为严苛的约束房地产开发商的规定。但即使如此,面对开发商的违法行为,政府应该及时督促,而不能只审批不监督;在开发商没有按照原有承诺按期完工的情况下,主管部门应当履行其监管责任,责令其限期改正,开发商不予改正时,由政府强制执行。我们并不是要求政府承担替代责任,只是希望政府在审批项目出现问题之后做好监督工作,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二、购房者诉讼维权困难,请政府为民分忧。
有人建议我们向法院起诉,但是法院的诉讼程序需要很长时间,如果房地产商想拖时间,那这个官司三两年也打不完。即使我们胜诉了,这个判决法院如何去执行,房子尚不存在(没有竣工、检验合格,和不存在一个法律意义),法院也是执行不了。所以我们除了请政府出面解决,已经没有其他合法手段可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利。麓山里大部分购房者都是用全家的资产购买房屋,如果迟迟拿不到房产,难免发生不理智行为,于任何人都不利,故请领导务必重视!
三、开发商及其股东资产很多,实属恶意不建预售房。
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开发商并非没有资产,学士公司在岳麓区含浦镇白鹤村囤了至少105876.29平方米的土地 [其中长国用(2011)046792号--978.89平方米、长国用(2010)022812号--22220.73平方米、长国用(2010)022813号--29410.44平方米、长国用(2010)022814号--41391.39平方米、长国用(2010)022815号--11874.84平方米]。此外开发商还有其他资产,拥有如此雄厚资产,竟然连麓山里最后的这点工程都无法完成,还以缺少现金为借口绑架政府,要求政府拨款,其无耻程度简直闻所未闻。开发商长期玩失踪,不给购房者一个交代,致使麓山里的购房一次次上访,制造群体事件,迫使政府为学士公司的违法行为买单,这种行为绝对不能姑息。
四、请求
到目前为止,政府并没有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解决麓山里成为烂尾楼的问题,而是一直以信访部门为中心进行维稳。而实际上,真正的不稳定因素不是麓山里的购房者,而是学士公司及其控制人刘忠建。首先趁国家对房价进行调控时,开发商声称资金断裂中止建房,造成建筑工人、购房者上访;其次通过所谓朱双文私刻公章等事件,将开发商内部的管理混乱的不利后果强加给他人,将刘忠建塑造成一个受害者,朱双文作为学士公司的前第二大股东和前总经理,管理公司的行为本身就是总经理的职务行为,是经刘忠建授权的,根本不存在什么私下之说,即使情况属实,刘忠建作为学士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管理者,疏于履行管理公司的义务,其本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不论从维稳还是从维护法纪、维护公平正义的角度出发,有关部门都应该依法处理学士公司及刘忠建。
我们请求如下:
1、要求主管部门长沙市国土资源局、长沙市房地产管理局依法对学士公司进行行政处罚,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责令学士公司限期将麓山里竣工。
2、若学士公司不能按政府规定的期限竣工,请求政府依法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
至信人:刘志勇
二○一二年十月十六日
附刘志勇联系方式:
手机:137 2866 7866 邮箱:veckpenn@gmail.com
您在“市长信箱”反映的“麓山里佳园未按期交房”有关问题已收悉,先导区党工委群众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明确由国土规划部、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承办此事。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目前已由岳麓区学士街道办事处(原为含浦街道办事处,因区划调整该项目现在学士街道辖区)牵头协调处理,经学士街道协调学士房地产公司和长沙桔洲建筑有限公司,麓山里佳园扫尾工程进度已有较大进展。经踏勘:该小区场地已平整,小区部分道路已拉通,主体外墙装修已完成,公用电梯也安装完毕;4#栋601室门窗和强、弱电室内预埋等均已完成。因受到资金和人手的影响,还存在水电未入户、部分支路不通、小区绿化未建设、单元门未安装等问题。岳麓区学士街道办事处正在积极协调各施工单位,积极推进工程进度,争取早日完工交房。
二、申诉请求的处理情况
对于您提出的“行政机关应依法行使监督职权,责令被申诉人限期完成麓山里佳园4#栋并要求被申诉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诉求。我们认为,目前先导区范围内商品房预售批后监管职权虽未正式授予先导区管理委员会,但河西项目监管实际由管委会执法支队负责,自2012年10月收到你信并介入调查处理该项目后,执法支队一直在协调学士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积极处理此事,现工程进度正在有序推进,学士街道办事处预计该项目在2013年5月底可验收交房。另外,该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朱双文目前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对于学士房地产公司未如期交房的问题,我们将继续督促该公司和相关主体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尽快验收交房,您也可通过依法调解、和解或提起诉讼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维护其合法权益。如有其它具体事项,可直接与含浦街道办事处联系,也可与先导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系(电话:0731-88799600)。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