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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限购政策建议

2018-4-29 21:52:56发布23次查看
敬爱的有关部门,您好!
我是一位单身离异母亲,女儿10岁,离异7年。
今年初在星沙未来曼城购买一套44.5平的住宅式公寓,9月份想购买一套大点的房子进行改善。
无奈923限购政策一颁布,我就没了购房资格。
按照新的政策,我未来曼城的公寓房需在2017年12月份交房,拿到不动产证需要至少在1年以后,意味着我只能在4年以后才能具备购买改善住房的资格。我和女儿以及我年老的母亲(帮我带小孩)需要在这套公寓房里住4年以上。
我理解这样是不合理的,923限购政策一刀切,让像我这种有购房刚需的人却没有办法购买。政府是否可考虑优化该政策,比如按照家庭人均购房面积来进行限制?或者购买住宅式公寓房的可以购买2套?。。。
希望得到回复,谢谢!
卢女士
卢女士:
您好!根据市政府安排,您的来信由我中心负责答复,您在来信中咨询二套房购买相关问题,现答复如下:
按照2017年9月23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促进健康发展的通知》 第三条规定,本市户籍家庭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待首套住房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3年后,方可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因此,必须从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时间开始起算,不能以购房契税完税时间来计算;也不能以房屋面积来确认二套房购房资格,像您这种情况的改善性需求暂未作出新的政策研究。我中心作为政策执行部门,对于9.23新政必须严格执行,精准落实,望您理解!
特此答复!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建议与关注!
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
2017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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