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今年发出通知,要求在市区内禁止或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可实际效果怎么样,相信各位知道,该放的还在放,你们管得了吗?建议必须在源头上禁止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这样政策才能取得好的效果!连小学生都能在禁止燃放时间内随意买到烟花爆竹,他们随意放,你们哪里来那么多人管。政策没有效果,政府的公信力就大打折扣!不从源头治理,发个通知有屁用!
尊敬的王先生:
您于2018年2月12日,通过市长信箱反映的《关于长沙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政策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关于我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政策建议的来信已收到,感谢您对这项工作的关注和建议。长沙市人民政府为创建更高水准的文明城市以及满足长沙市民对绿色、安全、美好生活向往的需求,于2017年出台《关于长沙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并于2018年1月1日开始执行。 经过大家共同努力,截止到目前全市“禁限放”工作做到了“一杜绝一减少”(即杜绝了禁止区域的燃放行为,限制区域和时间内燃放现象明显减少),根据市环保监测中心了解,今年大年三十及正月初一、初二、初三,长沙空气质量较去年同期明显改善。
长沙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刚刚起步,“禁限放”工作的氛围和大家的观念也正在悄然改变,我们深知这项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因此如何做到标本兼治,是我们下一步工作努力的方向。您提到的从源头抓起,禁止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也是我们正在考虑的问题,但该问题牵涉到诸多相关职能部门的行政职能,如安监、工商部门对零售网点的行政许可,交通部门对运输的行政许可等等,所以我们将在总结前段“禁限放”工作的同时,对下一步工作进一步进行部署,争取从源头抓起,做到标本兼治。
我们坚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像您这样积极关注和献策的群众帮助下,我们一定能完成好长沙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限放”这项工作。
祝您及家人新年快乐!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长沙市公安局
2018年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