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我是长沙市民,也是长沙小汽车驾驶员之一。在每天的行驶当中,我发现本地的驾驶员仍有众多不文明行为,想向您进行反映,希望政府层面能积极、广泛宣传和引导驾驶员行为:
1、市内行驶夜间开远光灯的问题:远光灯的危害众所周知,现长沙市内各主干道、快速路、环线、高架桥,以及各社区小路都基本已经有完备的照明设施,但仍有相当一部分的驾驶员在市内行驶时还开远光灯,即使闪灯提醒也不变灯,说明完全没有远光灯使用意识,非常影响往来车辆的行驶,属于道路安全隐患。建议长沙市应加强宣传及处罚力度,通过广播、电视、媒体推送等形式多方位、长时间循环宣传,提高驾驶员意识,并可以学习深圳交警“两看两考一处罚”的处罚方式,进行专项整治。
2、小型事故快处快赔的的问题:长沙很多地方车流量都很大,又都在搞建设,可通行车道本身就有限,重点道路在高峰时期的交通非常拥堵。如果再遇到事故,事故双方随便扯一下皮,没有个一二十分钟,根本不要想通过事故点,有的时候甚至需要更长的时间。虽然政府及交管部门已经有引导,但因为种种原因在发生类似事故时还是经常见双方堵在路上相争。建议政府及交管部门加大宣传及处罚力度,同时提升交管部门的办事效率,让大家都发自内心的愿意快处快赔,从而减少因小部分人影响大部分人的事件。
感谢!
热心市民小陈
陈女士: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月26日15:00我支队处教科民警杨哲与您电话联系,就您提的意见进行沟通和解释,并就加大不滥用远光灯宣传力度以及快速处理交通事故表示接受。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监督与支持。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8年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