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0日下午16时35分,在湘江日记消费人民币437元,要求出具税务发票,被告知没有发票,经再三交涉,答复随后另补但是不能当场开具,并告知这是税务局通用做法。态度极其恶劣。想问问相关主管机关,这是不是税务局有相关文件规定?如此胆大妄为。如果确实属实,我将向税务部门申请信息公开,并行政复议至行政诉讼以求公道。
此致,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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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我局天心区局裕南街税务分局核实处理,并电话告知市民,市民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处理情况如下:
该局裕南街税务分局接到任务后,第一时间向市民王先生了解了详细情况。经调查核实,该纳税人因前期需要变更法人,手续正在办理中,税控机发票已到税务局注销,所以导致不能正常开具发票,现已正在购买税控机办理开票手续,发票开具后马上联系投诉人。
非常感谢广大市民对国税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局将加大税法宣传力度,加强对发票使用的监管,以更好的服务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