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法稳定住所凭证材料”, 请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真正解决我的疑惑。不要复制,你们复制的内容网上都有。也请不要让我拨打你们的电话0731-82290001,这个电话我今天拨打,没有人工接通,都是网站内容的人声录播。
我昨天已经向贵单位提问:我是长沙本地人(户口所在地:开福区a街道),和家人住在一起,未单独开户,成年未结婚,工作数年。单位在开福区b街道,有集体户口,没集体宿舍。我可提供近几年完整的社保纪录。现在,我亟需将我的户口转到单位的集体户口。
我想通过务工人员方式落户,其中要求提供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凭证。
请问:什么是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凭证
亲人的房子(现在户口本上的地址)算不算合法稳定住所,能否以此办理合法稳定住所凭证?如果能够以此办理,那需要走什么样的程序,提交什么样的文件材料,由哪里(哪些单位)审批。
如果不能以同在一户口本上的地址作为合法稳定住所凭证,那租赁住房有何要求(对租赁时间的要求等),需要走什么样的程序,提交什么样的文件材料,由哪里审批和盖章。
这是我第二次提问,请有针对性的回复我,谢谢。
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您的情况可以考虑使用毕业生就业落户的途径落户长沙。根据《长沙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毕业生就业落户的登记条件:高校职院学生毕业后,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工作单位所在地(含创业地)。申报材料有:迁入人员的《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簿内页;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合法稳定就业凭证材料。如有不明欢迎来电咨询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0731-82290001 。
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
2017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