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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新政租房补贴问题

2018-4-29 11:55:42发布39次查看
您好,我是15年1月份硕士毕业。17年11月从外地来到长沙上班,17年12月把户口迁到长沙。去申请租房补贴的时候,工作人员告诉我不能申请,理由是我的社保缴费是欠费状态。单位11月份就帮我开了社保账户,但是单位缴费和钱到达社保账户需要一定的时间。很可能钱要到一月份才能到账,那这样我就失去了申请租房补贴的资格。我明明已经在长沙工作一个多月了,单位也正常缴纳了社保,各项条件都符合,但是因为社保到账时间问题而让我不能享受人才新政的租房政策。
黄容:
您好,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青年人才筑梦工程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长政办发【2017】46号第四条规定,租房和生活补贴从2017年6月(含)后开始计发。以申请人同时达到落户长沙、在长沙工作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三个条件的当月为起始期,往后根据实际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月份据实发放。
根据信中所述情况,如果您需申请“租房和生活补贴”,必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有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实缴记录。
长沙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2017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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