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先生您好!
我于2014年底在吉安驾校报名,缴费3020元,2015年参加了科目一考试,后来去练了几次科目二,练车极难预约故无法正常练习,因此也没能参加考试。
之后再去想预约练车,校方说我欠费420元,必须先交清欠款才能练车,我从没有在非课程时间练车,也没参加过科目二的考试,无端生出来的欠款校方也解释不清。我申请退还学费,校方说我已经参加了科目一考试而且已经练车不能退钱。我说那把科目一和曾经的练车折算出来,退还剩下的可行不,校方拒绝,多次询问无果。
请求市长帮忙,为我退回学费。
驾培处工作人员和吉安驾校工作人员都多次联系该学员,学员电话一直没人接听。根据学员信件内容反映的诉求主要是退费问题,关于机动车驾驶培训收费退费政策:根据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动车驾驶许可培训收费行为规则的通知》(湘价服[2014]93号)规定:“从2014年9月1日起全省机动车驾驶许可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驾培机构根据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和市场供求等因素自主确定收费标准。培训机构在执行收费文件前,要将收费价格抄送至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机关所在行政辖区价格主管部门和许可机关。驾培机构应当与学员签订培训合同,在合同中明确培训内容(含车型)、培训方式、培训学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金额、结算方式、重考重训等内容。”收费退费有合同一般按合同规定执行,双方也可以协商解决。
经调查核实,该学员今年5月20日三年培训期限届满,不符合办理退学退费条件,但是校方承诺会妥善安排好学员的培训,也请学员及时与校方联系沟通,根据学员目前培训考试实际情况,校方协助学员尽快完成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