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心区青园社区,在林大路木莲路口西南方路边规划新建农贸市场,在规划修建地点50米处有一所华艺万芙幼儿园,230米处有一所井岗小学,违反了《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建设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周边三百米范围内,不得新建车站、码头集贸市场等嘈杂场所;第四项不得进行其他可能影响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秩序和安全的规划建设活动”的相关规定。该农贸市场修建后,将对学校幼儿园造成极大安全隐患和卫生隐患。同时规划地点位于林大路与木莲路两条主干条十字路口,周边无路边停车位,也无社会停车场,建成后将对该区域交通通行造成极大压力,尤其是上下班高峰期与早晚买菜密集期时间上高度重合,更会造成极大交通拥堵,带来交通隐患,对创建平安长沙、畅行长沙百害而无一利。望市政府领导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让青园社区尤其是万芙锦城的兄弟姐妹们真切的喜迎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
杜先生:
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天心区政府接到您的来信后,高度重视,即将此件转交青园街道办理。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你在网络问政市长信箱留言的关于市场建设问题,是青园生鲜市场,该处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属于住宅r2。此次建设是依据《长沙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规定》以及城市提质改造工程的要求,取消不合格的农贸市场,重新建设高标准的绿色环保型的生鲜市场,已达到整治城市环境的目的。该处生鲜市场实施主体为青园街道办事处和远扬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实施,属于政府指导市场模式运作。目前属于公示征求意见阶段,从你所反映的情况来看,我们一定会请求相关部门按照依法、依规、依程序;在广泛收取和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后,届时将对青园生鲜市场的建设问题召开听证会,统一听取意见,并解读相关法律依据,力争把好事办好。
感谢你对城市建设的关心和提出的宝贵意见!
长沙市天心区青园街道办事处
2017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