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长沙市市长:
弘欣公寓小区位于雨花区洞井街道万芙南路180号,小区因建筑质量和公共配套设施质量的严重问题,自2010年以来众多业主已多次集体上访至省市区等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问题至今没有完全解决。现物业服务公司即长沙天见物业公司,承诺从2014年8月份起每月拿出1万元(一年12万元)经费等给小区业委会,凡小区内的大维修款项由天见物业公司申报并由业委会出钱维修。然而以业委会主任谭荣为首的几个人,却以一次二分之一人数参加的业主代表会(小区共有大约60名业主代表,只有2-30人参与),并没有以法律法规的双三分之二同意通过的表决原则,就违规将物业公司每月拨给小区的维修款,以发补贴等手段固定发给他自己、颜昌新、龚鹤林和康秀斌等人。请问这些人怎么来的,合理合规没有,甚至私下里都不让全体业主知晓的不发布全体公告的情况下,就乱发钱给各个人,还美其名曰是业委会专职人员,这些人合适吗,这些人尽责了吗?现在不但将业委会的钱全部发光,甚至还亏欠这四个人几个月的补贴费和其他人的钱。弘欣公寓的广大业主这次给您写信,恳请政府部门出面派人认真调查了解,切实追回被谭荣等乱发掉的全部钱款,杜绝类似乱花钱款的事情再次发生,督促业委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公平合理的制定出本小区的《物业服务合同》、《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踏踏实实为全体业主服务,让业主的钱真正用到合理的维修等地方,让业主安心放心和信任。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
我信箱已将您的来信转交至洞井街道进行协调处理,您也可以通过其他信访渠道进行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