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您好,我是一名佛教徒,有随缘放生的习惯,星沙佛教徒也挺多,希望能提供一个能放生野生动物(鸟类,蛇类或水族)的地址。感恩
尊敬的徐先生:
您于2015年9月1日在县长信箱内来信说您是一名佛教徒,有随缘放生的习惯,希望能提供能放生野生动物的地址,现将情况给您回复如下:
1、禁止开展外来物种的野外放生活动。目前我省还没有关于宗教信众放生野生动物活动的具体政策,根据2001年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野生动物外来物种管理的通知规定:禁止开展外来物种的野外放生活动,因科学研究、生物防治、调节野生动物种群结构等特殊情况,需放生外来物种的放生单位或个人应当向放生所在省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按下列程序办理:放生来自国外的外来物种的,经国家林业局指定的科研机构进行科学论证后,报国家林业局批准;放生来自其他省的外来物种的,经放生地所在省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科研机构进行科学论证后,报放生地所在省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2、科学放生。希望本着善良愿望、计划开展野生动物放生活动的公众团体或个人,一定要按照相关规定,主动与林业主管部门沟通,研究制定科学的放生方案,或者将野生动物交由林业主管部门指定的专业救护机构进行救护和开展放归自然活动。根据领导要求,我们的放归活动一般定在影珠山和大山冲森林公园。
3、保护生态。不要为了放生而去购买野生动物,这种行为会纵容野生动物的非法贸易。
长沙县林业局
二○一五年九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