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主管部门领导:
您好!本次想咨询的问题是关于小孩落户的问题。
1、小孩现在两岁半了,需要办理户口,便于购买保险及准备入学;
2、本人原来为单位集体户口,在雨花区,今年上半年因购房迁入岳麓区,本人为户主;妻子在广州上班,户口为广州集体户口;
3、通过派出所了解,小孩一岁后办理落户流程,与一岁前差别较大。
本次咨询,想具体了解一下,小孩现在要落户到自己名下,需要走哪些具体流程,具体需要出具哪些证明材料?
感谢领导抽时间解答,谢谢!
您好:
您的邮件已收悉,我们的工作人员已与您取得联系,如有不明欢迎您咨询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户口审批科0731-85901067。
长沙市公安局人境支队
2016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