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高新区创新创业人才购房补助2

2018-4-28 13:13:18发布93次查看
首先感谢长沙高新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的信件回复。虽然对于新建内相关问题并未正面回答。
有几点疑问想请教:
1,湘江新区管委会和高新区管委会已于2015年12月7日在网上发布了《关于创新创业人才购房补助申报截止日期的通告》(湘新管发[2015]38号),这个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的基准是什么?
从购房者提交资料给你们相关部门审核到公式需要一个月时间,公示一般5天,然后款项达到相关购房者账户要2个月,前后需要3个多月。政府部门对于熟悉的相关流程都需要3个月,为什么市民提交资料只能有10个工作日备齐?
相关单位发布这个时间节点,请问合理吗?
2,本着高新区政策,本人15年12月29日在规定区域购房网签,请问去准备那么多资料如何在10个工作日内在相关政务部门内盖章备齐?市民办个事就只能请假专门办这个事?难道相关部门说截止就截止,从不考虑实际情况吗?百姓赶个政策容易吗?
信件回复:
梅女士您好:
您关于《高新区创新创业人才购房补助》的市长信箱件我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关于支持鼓励创新创业人才入驻的暂行规定》(湘新管发[2014]7号)文件是湘江新区管委会和高新区管委会联合发文的,文件于2014年8月1日就开始实施,且文件规定购房补助政策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止(购房日期以网签日期为准)。
2、就购房补助资料提交时限,湘江新区管委会和高新区管委会已于2015年12月7日在网上发布了《关于创新创业人才购房补助申报截止日期的通告》(湘新管发[2015]38号),文件规定:现有效期将至,请符合申报购房补助政策并在补助有效期内的创新创业人才,于2016年1月15日前进行申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长沙高新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
2016年3月4日
高新区有个政策, 即新区管理委员会、长沙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支持鼓励创新创业人才入驻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湘新管发[2014]7号),文件内规定,符合条件的人员购买在麓谷科技新城(且房地产项目的税收关系在高新区)、梅溪湖国际新城、滨江商务新城、洋湖生态新城和大王山旅游度假区(以下简称重点区域)的新建商品住宅,且购买时间在:2014年8月1日—2015年12月31日(购房日期以网签日期为准)。
对于符合条件人员可以申请200/平方的补贴。
本人符合相关条件,于2015年12月26号购买了滨江新城区域内商品住宅, 但是现在却得知,高新区通知1月15日前未申报的已不予受理。
我想请问,1,对于符合条件的,如何在1月这么短时间内准备齐材料申报?且还含有那么多假期休息日,政务部门均是放假的。 2,对于相关政策,为何在发布同时不明确相关时间? 而是临时通知申报截止日期? 3,以上临时通知对于在购房规定时间末的购房补贴人员如何处理? 4,对于临时通知的申报截止日期,对于网签是15年末的购房者,准备材料是否充分? 5,任何政策都是出于相关目的,但任何政策根本都应是为民利民便民,请问此临时补助申报截止日期的通告是否符合此点?
6,对于符合条件在规定时间内网店的购买者,高新区理应放宽申报时间,而不是短短15天,10个工作日截止。 现在能否放宽申报时间? 何时可以申报?
梅女士您好:
您关于《高新区创新创业人才购房补助2》的市长信箱件我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支持鼓励创新创业人才入驻的暂行规定》(湘新管发[2014]7号)文件是湘江新区管委会和高新区管委会联合发文的,文件规定购房补助政策有效期只至2015年12月31日。为方便群众,湘江新区管委会和高新区管委会特将受理期限延至2016年1月15日,并且发文时间也提前到了2015年12月7日。
长沙高新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
2016年3月16日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